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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钱币上满文汉文对照表清朝钱币满文释读

2021-01-20来源:四川古玩艺术网

清朝时期商业繁荣,在东北主要发展土特产人参交易,在吉林、黑龙江新建城市8座,辽沈地区新建城市15座;在长江以南,扬州、苏州、南京、杭州、广州、汉口等城市的工商业最为发达,除此之外,浙江的乌青镇、濮院镇、枫泾镇,江苏的平望镇、震泽镇、南翔镇,江西的景德镇,广东的番禺、东莞,四川的成都、重庆等等大小城镇,工商业都已相当兴盛。旧城市的发展和新城市的兴起,是清朝城市发展的两大特点,当时天津已拥有70万人口,广州城内居民有90万,珠江上的帆船经常有5000多只。从商品销售来看,全国茶叶销量,公元1685~1725年,由15.8万引,增加到49.6万引,40年增长2倍;食盐销量,公元1653~1733年,收376.2万引,增加到523.4万引,80年间增长近40%;全国丝出口公元1741~1831年,由278担,增加到8560担,增加近30倍。在发展对外贸易方面,清朝的对外贸易规定是沿海广东、福建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与直隶省船只可以自由贸易,在江南、福建、浙江、广东四省设海关,管理来往船只,征收税银,直隶、山东、江南、浙江、广东各省,取消一切海禁,所以清朝的海外贸易发展非常迅速。  

 首先在货币外流方面。清朝的货币在对外方面大体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我国同国外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上的正常交流,而使一部分钱币很正常地流出到国外;另一种是由于外国的经济侵略和掠夺而造成的钱币流出国外,这是一种不正常的情况。 

  在正常交流方面通过陆路与邻国的经济往来,而使货币流出国外;一是西北边货币流出到伊朗和阿富汗。撒马尔汗和布哈拉是清朝与中亚各国贸易的中心。二是西南边,货币流出到克什米尔、不丹、孟加拉、尼泊尔等国。这些国家出产的披巾、棉花、皮革、烟草、染料、珍珠、珊瑚、剪刀、眼镜,换走了中国的一批又一批钱币。三是南边,货币流出到越南、暹罗、缅甸,这些国家的棉花、食盐、羽毛、黑漆、铜砂、ㄨㄚ、兽角,也换走了中国一批又一批钱币。四是东北边,货币流出到朝鲜,两国之间一向“往来相善”,“或东或西,听民所往”,清朝的钱币也随着商人流出国外。再就是通过海上贸易,货币流出到日本、朝鲜、琉球。公元 1684年至1688年,清圣祖康熙年间,中国赴日商船迅速上升到194艘;清政府规定“内地商民船至朝鲜者,除原禁货物外,听其发卖回籍”;琉球到中国的船只,最多到过5艘,运送来的多为海产。在南边,货币流出到印度、缅甸。从中国港口出发的大商船队,每年都到达印度西海岸的古里,和缅甸南部的丹那沙林沿岸,货币流出到马来半岛;从马来半岛,北走可以到达暹罗、越南,南走可以到达苏门答腊、爪哇,东走可以到达婆罗洲、菲律宾群岛,中国帆船开往新加坡的,最多一年达到250只,“中国帆船来临的季节,新加坡的市场便大大活跃起来”。除此之外,清朝货币还流出到其他亚洲各国。  

 以上都是正常的贸易往来和货币交流,而从清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开始,就变成了非正常的外流。英帝国主义的经济入侵,把大量鸦片输入到中国,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。鸦片这种毒品输入我国后,吸食者一天天增多,既在精神上使人们更加昏怠腐败,又在经济上使中国清朝对外贸易顺差变为逆差,造成大量白银货币外流,这种情况在嘉庆、道光年间最为严重。每年有三千多万两的白银货币流出国外,这对清朝政府来说,也是一个严重的经济负担:公元1810年,清嘉庆十五年,嘉庆帝在诏书中惊呼:“鸦片烟性最酷烈,食此者能骤长精神,恣其所欲,久之遂戕贼躯命,大为风俗人心之害”,要求今后“一有缉发,即当按律惩治,并将其烟物毁弃。”  

 清朝时期,社会上围绕着货币大做“文章”;发放高利贷.就是围绕货币所做的“文章”之一。而在清朝已经出现了早期银行的各种形式,这些票号经营兑换业务,发放贷款等,货币成为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一个工具。

    清代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方法是发放高利贷。据史书记载:公元1666年,清康熙五年,山西有一农民,向地主借了二两九钱,折合铜铸制钱约4800多文,在还不起债的情况下,被迫到地主家当雇工,“以工抵债”,在地主家一共干了三年半,抵折债务后,分文不剩。广西有一农民,借地主高利贷白银五两四钱,但结局更惨,因无钱还债,这位农民和妻子二人只好到地主家“准折为奴”,但仍还不清债,积欠本息白银变成五两六钱,地主索债,强迫这位农民的弟弟和弟媳二人,到地主家“准折为奴”。除此之外,农业高利贷,还以“典当雇工”和“年限女婿”、“配以婢女”的雇工形式来剥削农民。印子钱是清朝时期高利贷中的一种形式,放债人以高利发放贷款,本息到期一起计算,借款人必须分次归还,每次归还都要在折子上盖一印记,所以人们就把它叫做“印子钱”。据《清史稿·张照传》记载:“民间贷钱征息,子母相权,谓之‘印子钱”。

  在我国清朝,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,民间资本的发展,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单位机构,已经开始出现。而且他们经营着各种业务。

  钱币汇兑业务,这是今天各家银行普遍办理的一项主要业务。“汇兑”,在我国唐朝叫“飞钱”。在我国清朝,汇兑业务大权没有掌握在我们中国人自己手中,而是掌握在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和英国散商及美国商人手中。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档案中看出,我国清朝时期的广州,大约在18世纪60年代初,就已经开始办理汇兑业务。到了18世纪70年代中期,在我国广州和英国伦敦之间的汇兑业务,已经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中国经营的主要业务;18世纪80年代初,英国东印度公司从我国广州向英国伦敦开出的汇票,一年之中,达到110多万两,到了19世纪初,每年开出的汇票,增加到250万两左右。后来,美国商人也参加进来,在我国当时的广州,也大力开办汇兑业务;公元1831年~1832年,清宣宗道光十年到道光十一年,美国商人带到我国广州来的汇票达248万元,公元 1832年~1833年,清宣宗道光十一年到道光十二年,便猛增到447万元,增加了一倍多。

  货币放款业务,这种贷款业务,也是今天各家银行重中之重的一项业务。这种放款业务,在我国清朝时期,它不是中国人向自己的中国商人放款,而是英国的商人向中国的商人放款,并向中国商人收取高额利息。据英国东印度公司档案记载,英国商人大约在17世纪末就已经向中国商人放款。英国商人对中国商人放款,是为了鸦片走私,是为了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。据史书记载,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9世纪初为了支持中国鸦片经纪人走私,经常给这些经纪人以小额的放款;英国商人对中国商人放款的利息非常高,一般的是年息18%— 20%,最高的达到40%。公元1779年,清高宗乾隆四十四年统计,中国行商累积拖欠英国商人借款380万元,其中的本金只有180万元,其余200万元,都是英国商人计算变利,用“息变本,本再生息”的办法滚上去的。

  货币承兑汇票业务,承兑汇票业务也是今天各家银行都在办理的一种业务。这种承兑汇票业务,是由付款商人开出汇票,交给收款商人,收款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,向付款商人指定的银行或公司集团,领取现款,但付款商人必须在事先取得指定的银行或公司集团“承兑”现款的“承诺”,指定的银行或公司集团在对付款商人付出现款进行“承兑”、“承诺”之后,再向付款商人收取一定的“利息”:公元1771年,清乾隆二十六年,有中国商人,为了支付英国商人的货款,就曾经请求英国东印度公司设在广州的账房,以向英国伦敦签发“承兑汇票”的形式,给予借款。公元1817年清嘉庆二十二年,中国的另一个商人黎光远,欲从印度购进棉花,但是没有钱,只好请求英国东印度公司账房,以向孟加拉签发“承兑汇票”的形式,给予借款。

  中国人办货币汇兑业务是在公元1821年,清宣宗道光元年,晋商山西平遥人雷履宽开设了一家“日升昌票庄”,这是中国第一家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“票号”;它的前身,就是清朝嘉庆年间的“日升常颜料铺”。而中国人办银行业务是在公元1776年,清乾隆四十一年,在我国上海成立“钱业公司”,或者叫“钱庄”;“钱庄”就是银行的初级阶段。到了公元1845年,清宣宗道光二十四年,英国人在我国香港和广州设立了“丽如银行分行”;公元1848年,清道光二十七年。这家银行又在上海开办了“东方银行分行”。

  官银钱号是清朝初年朝廷官办的一种金融机构,公元1662 年—1735年期间,也就是在清朝康熙、雍正年间搞起来的,起初叫“官钱局”、“官钱铺”。当时主要是兑换银钱,调节钱价和倾熔银铤,后来慢慢扩展到经营货币兑换,代理省库,从事存款、放款、汇兑、贴现、购买生金银等业务。

  票号是清代经营货币汇兑业务的信用机构,当时,有的人管它叫“票庄”、 “汇号”、“汇兑庄”。公元1821年之后,也就是清宣宗道光初年,山西平遥县日升昌颜料庄,改名后组建日升昌票庄,这可能是清朝时全国最早的一家票号。第一家票号搞起来之后,在山西的平遥、祁县、太谷县,又有不少商人集资开设票号,从此,票号这个行业,变成了山西人的独占,所以人们又统称之为山西票号。票号有独资的,也有合伙出资的,资本金从几万两到二三十万两不等:票号行业一般存储在总号,各大城市再设分号,但不另给资本金。山西票号业务活动的中心在北方,但南方也有。当时山西票号的总号有30多家,在各省设立的分号有许多家,后来,在日本东京、还有新加坡,都设有分号。我国清朝的票号,信誉很高,内部管理严格,严守秘密,所以不少贵族、官僚都愿意把自己的私蓄钱,存放在票号里;票号也发放贷款,主要对象是钱庄、典当、富商,对没有资金实力的一般商人则不发放贷款。

  钱庄是我国清朝办理货币存放、汇兑的一种信用机构。它是从经营银、钱兑换业务的钱摊慢慢发展起来的。长江流域和东南各大城市,都叫“钱庄”;北京、天津、沈阳、济南、郑州等 地,叫“银号”、“钱铺”;徐州、汉口、重庆、成都也有叫“钱庄”的,也有叫“银号”的。在鸦片战争前,钱庄可以签发“庄票”,上海商人在购买豆、麦、棉花、棉布时,用“庄票”支付货款,“庄票”可以收划银钱,实际在市场上和货币一样,起到了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作用。
  
清朝钱币的铸行  

 清朝自从努尔哈赤称国号为金于东北,至清朝最后一个皇帝宣统帝溥仪退位,共有295年。   

早期满族长居在东北长白山地区,世代以畜牧渔猎为生,并与当地从事农耕的汉人相处融洽,这时努尔哈赤以祖上十三副遣甲起兵,通过不断的兼并争斗,势力遂渐强大,终于统一了满族各个部落,并于明朝万历四十四年(1616年)建国号金,史称后金,建元天命,称天命汗。并铸行钱币,共有满文,汉文两种,满文钱面文译作“天命汗钱”,此钱依老满文写成,读法由穿左读起,至穿右,再上下读。方孔圆钱型,仿明小平钱,铜色赤暗,铸工较劣。汉文钱“天命通宝”与“天命汗钱”同时开铸,钱文直读,钱背无文,书法较差。由于当时满人多不用钱,得到钱后,大多用作装饰品,佩戴于衣帽之上,袍襟之前,据说可避刀枪,以至后代铸钱时,分发给士兵佩带,直到顺治,康熙时仍有这种情况。后金天命十一年(明天启六年,公元1626年)努尔哈赤去世,子爱新觉罗·皇太极在其他几位贝勒的公推下于九月登上汗位,改元天聪元年铸行满文钱“天聪汗钱”,依老满文写法,背文仿明“天启通宝”大钱,在背穿上或穿左铸满文“十”字,穿右书一两。有粗字,细字二种,此钱传世不多,较为罕见,而其中以细字者最少,为极罕见品。当时满清所管辖的满蒙部落,大都不用钱,而是以畜牧多少计算财富的,市场上也以物易物,有钱也视同玩物。使用钱的大都是从华北一带移居到关外的汉族农民,也是以耕地为生的,用钱也不迫切。努尔哈赤父子战领辽东后,这些汉人被满族贵族归为佃农或成为奴役,钱的使用更无关轻重。其实迫切需要钱的是商人,但他们人数上不多,经营上也不受满人重视,所以“天命”“天聪”两代铸钱,政治上的作用要远大于经济上的需要,所以数量少,流传不广,是正常的。 

  公元1644年,清军攻入关内,清爱新觉罗·福临至北京,即皇帝位,改元顺治,成为清世祖。在北京设铸钱局铸钱,于工部、户部开设宝源局、宝泉局,后随着天下统一,在各地开钱局,并铸“顺冶通宝”。在清军刚入关时,充许明钱流通,但不久即严禁使用明钱及其它古钱,独行清钱。顺治年间对制钱成分有明确规定,即铜七成,白铅(锌)三成,为合金,称之为“黄铜”,一千铜钱称为一串,年铸一万二千串称为一卯即每开一期的额定数称为“正卯”,正卯以后凡有加铸数称为“加卯”。顺治钱制形式未能统一,按照背文可分为五种,也就是在钱币界享有盛誉的“顺治五式”。  

 一是仿明朝钱式,面文“顺治通宝”,皆为光背无文。采用这种形式,主要是适应关内群众的需要,也便于新旧钱之间的兑换。 

 二是仿会昌开元钱制,钱背文纪地纪局。如“户”“工”为宝泉、宝源泉两局所铸。其它有“临、宣、延、原、西、同、荆、河、昌、宁、浙、东、福、阳、襄、江、蓟、广、陕、云”等。钱重一钱二分。顺治八年钱重改为一钱二分五厘。清朝初期制钱重量不断变化,顺治通宝钱汉字钱的大小轻重差异较大。有的钱局开铸时间短,开铸不久即停铸,所以有的记局记地钱数量很少,其中“延”、“宣”、“蓟”,存世甚少,极为罕见。  

 三是权钱钱也叫一厘式钱,即在背面除有局名外,穿左边铸有“一厘”二字,比前一种少了“延、西、荆、襄、云、五局”,“一厘”是指权银,一文铜钱折银一厘,一千文铜钱值银一两,此钱从顺治十年时铸行,到十七年停铸。各局所铸不尽相同,大小轻重有变化。  

 四是满文钱,面文为“顺治通宝”汉文,背文则用新满文,穿左右满文为“宝泉”或宝源,规定每钱重一钱二分顺治十四年因停外省铸钱,因此仅在北京铸行。 
  五是满汉文钱,面文“顺治通宝”汉文,背文纪局名改为穿左为满文钱局名,穿右为汉文钱局名,顺治十七年,户部商议决定重开各省钱局,除宝泉、宝源两局所铸制钱仍为满文钱局外,其它各省钱局所铸钱背文都为满汉文钱,共有十二局:即“临、宁、原、宣、同、江、东、河、蓟、昌、浙、陕。”此种钱式制作较好。铸量最多,存世也较多。 

  顺治十八年(公元1661年)正月,清世祖去世,康熙帝继位。只保留户部宝泉局和江南省江宁局铸“康熙通宝”制钱,其余各局停铸。后于康熙六年各省恢复铸行,此后又相继停铸行。康熙通宝钱铸行时间长达六十年,铸量较多,但版本较简单,北京宝源,宝泉两局沿“顺治通宝”满文钱式,背文满文,其它各地钱局所铸,背文满汉文局名各一字,民间为方便记忆把这钱钱局名串成了一首诗“同福临同江,宣原苏蓟昌,南河宁广浙,台桂陕云漳”此外还有“巩”、“西”两种,但数量不多,要收集全不易。康熙通宝钱有大小两种,重量也有变化,起初每文重一钱四分,康熙二十三年减为一钱,四十一年时又改回一钱四分,并规定每千文兑银一两。同时推出一种轻钱,每文重七分,千文兑银七钱。促使铜钱重量不断变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:一是要维持一个铜钱兑换一两白银的规定,此规定创于元朝,经明朝,民间已习惯,到了清初时,因为每年白银输入量增加,银价下降,同时铜产量浙减,而铜价不断上涨,钱价因此增高,一般老百姓的收入因钱价上涨而相对减少,购买力同时下降,生活成为问题。政府也因为这些原因要竭力平抑钱价,使老百姓的购买力提高,解决生活问题,使社会稳定。二是对付私铸,顺治康熙两朝,因内战不断,铜的生产运输都成问题,民间缺铜,供不应求,销钱为器是有利可图的,政府虽一再规定严禁,但因有利诱,仍有铤而走险之人,每年毁于私铸的数以万计,影响很坏,而私铸情况就更严重了。清政府虽用严刑厉法对之,但仍未收到好的效果。于是政府一方面严令二品以下官员不得私藏铜器,各寺庙不得铸造铜像及法器,同时增加钱的重量,使私商无利可图。又铸造轻钱,使老百姓方便周转流通。到了康熙中后期,虽然表面上太平盛世,但因为人口增长加速,生产增加则有限,物价无法降低,农民一年的收入,只能免强温饱而已,但凡遇到天灾人祸,便难以维持,康熙帝本人也因此常自嘲:“康则康矣,熙则未必”,生产上不能增加,社会财富便不能增加,仅仅依靠平抑物价等手段不能使国民收入增加,而当时的清政府只能做到这一点,只能用增加减少钱的重量以抵制私铸。

清朝钱币上满文汉文对照表:一个字是宝,另外一个代表地域,如四川就是宝川局,苏州就是宝苏局

对照上面的满汉文表,此枚铜钱为宝福局缘计重钱

咸丰重宝 楷体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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